招聘信息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招生就業  -  招聘信息  -  正文

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3年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時間:2023-05-18      點擊數量: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工作人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37個崗位、需求93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衢州市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範圍

1.本次招聘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應屆高校畢業生具體包含以下對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②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普通高校已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和20209月30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學曆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2.定向培養對象須取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産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曆、學位證書報考。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2.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92530(含5月30日後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3.工作經曆是指2023530日前累計的從業工作經曆;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曆或專業工作經曆。

4.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後應根據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進行聘任,若不願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5.國外學曆學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标準。按照發布招聘信息、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查詢改報、網上繳費、公布核減(取消)崗位、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23516通過衢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健委”網站(網址:http://www.qz.gov.cn/col/col1229038943/)、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及相關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衢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健委”網站部門公告公示欄公布,不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請注意個人信息填寫準确、全面,聯系電話保持通話暢通,以便招聘過程中及時聯系。

(二)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時間:20235289:00—53017:00。網址: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http://www.zjwjrc.com/index.htm)。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隻限報考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三)資格初審

時間:20235289:00—53117:00。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

(四)查詢改報

時間:2023619:00—6217:00。

已報名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考生修改個人信息提交後,務必重新選擇崗位再次提交進行報名,僅更改個人信息未重新選擇崗位的均為報名無效,未及時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網上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五)網上繳費

時間:2023649:00—65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平台進行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号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未按時繳費确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貧困家庭考生應于20236516時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證(正、反2面)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拍照發到指定郵箱(416278287@qq.com),經審核通過後免除其考試費。

(六)公布核減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開考報名繳費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将相應核減直至取消上年度因報名人數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崗位作為本年度緊缺崗位(崗位代碼為001-003),按不低于1:2比例開考,具體詳見附件1。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内按要求進行更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退還考試費。

(七)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6159:00—617 12:00。

已完成繳費人員須在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平台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筆試

筆試内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詳見考試大綱公告,公告通過衢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健委”網站另行發布,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3617日(具體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在筆試後15天内公布,不接受成績複核申請

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

(九)資格複審

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确定為50分。筆試結束後,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的比例确定參加資格複審對象。招聘計劃2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入圍參加資格複審對象,招聘計劃數2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參加入圍資格複審對象,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複審。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确定參加資格複審對象。未到筆試分數線的、缺考的或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取消成績者,不得入圍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複審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複審須攜帶材料:

1.《衢州市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表》(粘貼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證書或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4.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或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等。

資格複審通知将在衢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健委”網站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及時登查詢。資格複審開始前48小時以内,報考人員确認不參加資格複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複審由市衛健委會同招聘單位共同實施。

(十)面試

1.資格複審通過人員憑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崗位不遞補。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

3.面試的命題和組織工作由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

(十一)體檢、考核

1.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然後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體檢考核對象若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進行加試。

2.體檢标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号)、《關于印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号)及衢委辦〔2007〕90号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标準執行。按照《關于印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詢入圍考核對象的社會信用記錄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4.因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考核結論不宜聘用的、不能在規定時間内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在報送結果核準材料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5.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後至辦理聘用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6.體檢、考察實施前,若國家、省出台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7.體檢、考核工作由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十二)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在衢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健委”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拟聘用人員經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聘用後出現缺額的,或者在次年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公告發布時,尚未進行遞補公示的一般不再安排遞補。

(十三)聘用

确定聘用人選後,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内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拟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入圍面試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确定為拟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後,在規定時間内辦理聘用手續)。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39月30日前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曆、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中聘用的人員,聘用手續辦完後,需與用人單位簽訂約定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議,除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外,服務期内聘用人員不得調離原單位。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主動接受社會公衆、新聞媒體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

2.各崗位所列的學曆專業範圍是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2023浙江省公務員 考試專業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緻,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對報考崗位、學曆、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公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确、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号)執行。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複習參考用書。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6.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反映(電話:0570-3081059、3081702),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7.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若遇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報平台問題,請及時與系統管理員聯系,電話:0571-8770940587709326。

8.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将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适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3年衢州市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衢州市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表

                            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516

 

Baidu
sogou